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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送着乔汐进了查理伯特老宅的大门,直到眼睛因为长时间的注视微微泛起了酸涩,希德才收回了目光,驱车离开了。
他的车其实是汉尼拔的,当时他随着这位医生离开伦敦本就是迫于无奈,而在这片陌生又熟悉的土地上,除了汉尼拔外他不认识任何人。
所以他不仅是人生地不熟,更重要的事情是没钱。
毕竟在伦敦的时候他做警察的时间不长,于是即便大多数时候都不怎么乱花钱,身为蓝领阶层底端的希德的积蓄也着实不多,更也不足以让他买得起一辆车。
巴尔的摩很好,没有一个人认识他的过去。他可以无所顾忌地成为他想要成为的样子,而这里本该是他的新天地。
可有时候他穿上一身低调的休闲服装,找一个公园一条长椅坐下,然后听着周遭人的谈话,耳中灌入的本该是天书一般的念咒话,只是偏偏那些微薄的记忆总要解救他的茫然,将他的本以为化为一个笑话。
明明不该听懂的。
可是这些人说的每一句话,他都好像听懂了。
那时候他坚持认为自己从小就不曾在这边长大,于是他对这门语言的熟悉只能用与生俱来的天赋来笼统地概括,只是偶尔在僻静的地方听周围的人闲说,这三言两语竟就教他轻而易举得学会了如何言说。
而他如今才知道,本该如此的。
这是他的母语。
他学习这门的难度就像是兜里的钱包不小心掉在了地上,而他只要弯个腰就可以够到,如斯简单。
可希德里克·戴斯德同学这辈子最讨厌的,就是自以为是式的“本来就是。”
他宁愿相信自己是个土生土长的伦敦人,也不想拥有那段他刻意得去遗忘的过去。
可记忆这种东西,从来都是越想忘记,越是清晰。甚至连当初已经模糊了的细节,也被内心的潜意识修补地完美无缺。
于是最后,除了放任自流,他毫无办法。
从那家海边酒店回来,希德就让被他拉来使唤的汉尼拔先行离开了,对此医生没有表达任何的不满,事实上他甚至很高兴——他已经注意到了,他一直栽种着的种子,即将开出最美的花朵。
当然了,那花会是木棉还是罂粟,只在少年的一念之间。
但此时此刻,这车上只有希德一个人。
他双手交握着方向盘,眼神空洞而无焦距,车子漫无目的人地在巴尔的摩的街道上游荡着,像个没有家的幽灵。
而他的内心是压抑不住的满满的暴戾,燃烧地他如快要烧断电阻丝的热水器,下一秒就可能炸开。
车子街路的转角,他打了个方向,顺着车侧窗看过去,他看到一对情侣,年轻的男女毫不顾忌地拥吻着,肢体交缠地像要把对方融入骨血。
尔后他停了车看着那一对“fff团通缉犯”,眼神放空,脑海里突然浮现车子轧过人体时候血液飞溅的模样,不知怎的心中的怒气消散了些微。
他从没有有一刻像现在这样猛烈地滋生了杀人的想法。
或许等到那些鲜血喷溅到人的脸上,死去的人闭眼前痛苦地哀求着哀嚎着苦痛着,他此刻内心的晦暗就能散去了。
然后他突然愣住了。
有些许的茫然从心脏缓缓上涨,它们争先恐后地占满了他的视线,使他再找不到前方的灯塔。
他有那么一点恐慌。
他依稀记得他从前不是这个样子的。
犹记得当年的时候,他还只是个一个新上任的小警察,什么都不懂,内心有化不开的郁结,憎恶光明却热爱阳光——所以那时候他才会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乔汐。
这个女孩是温暖。
而他想要温暖。
活着的意义,不就是为了追逐那些虚无缥缈又意义非凡的东西么?
可他一直在追逐的,一直想要的,到底是什么东西呢?
思绪凌乱的男人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竟然将车开到了平民区,远处是人来人往衣着简朴的一家家人,他在稍远的地方停了车,然后抿了抿唇角,对着车窗勾勒出一个无害的表情。
他有一张欺骗性十足的脸,只要他收敛住了那股子戾气,只要他不手执凶器,那么无论从哪个方向看他,都只会觉得他是一个乖巧听话的邻家男孩。
谁能想到他杀人的时候是多少的冷酷无情。
他几乎都快忘了当初那个莽撞冲动一心... -->>
目送着乔汐进了查理伯特老宅的大门,直到眼睛因为长时间的注视微微泛起了酸涩,希德才收回了目光,驱车离开了。
他的车其实是汉尼拔的,当时他随着这位医生离开伦敦本就是迫于无奈,而在这片陌生又熟悉的土地上,除了汉尼拔外他不认识任何人。
所以他不仅是人生地不熟,更重要的事情是没钱。
毕竟在伦敦的时候他做警察的时间不长,于是即便大多数时候都不怎么乱花钱,身为蓝领阶层底端的希德的积蓄也着实不多,更也不足以让他买得起一辆车。
巴尔的摩很好,没有一个人认识他的过去。他可以无所顾忌地成为他想要成为的样子,而这里本该是他的新天地。
可有时候他穿上一身低调的休闲服装,找一个公园一条长椅坐下,然后听着周遭人的谈话,耳中灌入的本该是天书一般的念咒话,只是偏偏那些微薄的记忆总要解救他的茫然,将他的本以为化为一个笑话。
明明不该听懂的。
可是这些人说的每一句话,他都好像听懂了。
那时候他坚持认为自己从小就不曾在这边长大,于是他对这门语言的熟悉只能用与生俱来的天赋来笼统地概括,只是偶尔在僻静的地方听周围的人闲说,这三言两语竟就教他轻而易举得学会了如何言说。
而他如今才知道,本该如此的。
这是他的母语。
他学习这门的难度就像是兜里的钱包不小心掉在了地上,而他只要弯个腰就可以够到,如斯简单。
可希德里克·戴斯德同学这辈子最讨厌的,就是自以为是式的“本来就是。”
他宁愿相信自己是个土生土长的伦敦人,也不想拥有那段他刻意得去遗忘的过去。
可记忆这种东西,从来都是越想忘记,越是清晰。甚至连当初已经模糊了的细节,也被内心的潜意识修补地完美无缺。
于是最后,除了放任自流,他毫无办法。
从那家海边酒店回来,希德就让被他拉来使唤的汉尼拔先行离开了,对此医生没有表达任何的不满,事实上他甚至很高兴——他已经注意到了,他一直栽种着的种子,即将开出最美的花朵。
当然了,那花会是木棉还是罂粟,只在少年的一念之间。
但此时此刻,这车上只有希德一个人。
他双手交握着方向盘,眼神空洞而无焦距,车子漫无目的人地在巴尔的摩的街道上游荡着,像个没有家的幽灵。
而他的内心是压抑不住的满满的暴戾,燃烧地他如快要烧断电阻丝的热水器,下一秒就可能炸开。
车子街路的转角,他打了个方向,顺着车侧窗看过去,他看到一对情侣,年轻的男女毫不顾忌地拥吻着,肢体交缠地像要把对方融入骨血。
尔后他停了车看着那一对“fff团通缉犯”,眼神放空,脑海里突然浮现车子轧过人体时候血液飞溅的模样,不知怎的心中的怒气消散了些微。
他从没有有一刻像现在这样猛烈地滋生了杀人的想法。
或许等到那些鲜血喷溅到人的脸上,死去的人闭眼前痛苦地哀求着哀嚎着苦痛着,他此刻内心的晦暗就能散去了。
然后他突然愣住了。
有些许的茫然从心脏缓缓上涨,它们争先恐后地占满了他的视线,使他再找不到前方的灯塔。
他有那么一点恐慌。
他依稀记得他从前不是这个样子的。
犹记得当年的时候,他还只是个一个新上任的小警察,什么都不懂,内心有化不开的郁结,憎恶光明却热爱阳光——所以那时候他才会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乔汐。
这个女孩是温暖。
而他想要温暖。
活着的意义,不就是为了追逐那些虚无缥缈又意义非凡的东西么?
可他一直在追逐的,一直想要的,到底是什么东西呢?
思绪凌乱的男人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竟然将车开到了平民区,远处是人来人往衣着简朴的一家家人,他在稍远的地方停了车,然后抿了抿唇角,对着车窗勾勒出一个无害的表情。
他有一张欺骗性十足的脸,只要他收敛住了那股子戾气,只要他不手执凶器,那么无论从哪个方向看他,都只会觉得他是一个乖巧听话的邻家男孩。
谁能想到他杀人的时候是多少的冷酷无情。
他几乎都快忘了当初那个莽撞冲动一心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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