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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狗毛就跟着父亲去里长家干活了,好歹蹭顿饭吃,至于工钱那是想都别想,让你到里长家干活那是看在大家沾点亲戚关系,要不然叫别人一叫一大片,这年头只要管饭,还怕叫不到人吗?
里长叫万发根,这村里就没一个好名字,尽是些根啊狗啊的,别的村也一样。里长和后世村长差不多,他太爷爷种过秀才,家里有100多亩地,是这林口村的首富,据说他们家一年能吃上好几次肉,无语啊,首富就这水平。
里长家盖房子,狗毛跟着他父亲打个下手,窝巴分成好几份,所有干活的人都有份,狗毛那是分不到的,打个下手有顿饭吃就不错了,别的没有你什么事。狗毛把父亲的窝巴一半留给母亲,留着一半送给那些死党,今天给这个,明天给那个,父母也没有说什么。死党都非常感激狗毛,特别是刘土狗,眼睛都红了,他家比狗毛家更穷,也可以说是村里最穷的,半个窝巴就着野菜熬,狗毛都不忍心看,窝巴给土狗次数也是最多的,没想到自己这种情况还能帮助别人,真是没想到。
就这样过了半个月,房子也盖完了,也没地方吃饱饭了,就只能跟父亲在自己家田里瞎忙,实际上,狗毛有时候也想着这古代生活也蛮好,没压力,真的没压力,可能跟身边人有关系,基本上啥也不买,所以对赚钱的想法不大,就说狗毛这身衣服,还是父亲当年娶母亲的时候做的,现在自己穿身上了,你说这有多少年?现代人有压力,是因为看了别人买这个买那个自己给自己找的,现在这年头只要有饭吃别的没什么。要不是知道乱世就要来了,就这样过着,想办法赚点小钱,多悠闲自在。
乱世怎么办呢?要活着最好要有军队,要有军队就要有人有钱,人好办,乱世的时候人最好拉起来,给口饭吃就有人,关键是钱怎么来。
狗毛坐在田里发呆,狗毛父亲见他发呆,田里也没什么活干,就把他赶回家了,狗毛回家无聊,和母亲说了一声就出去了。出了林口村,在外面瞎逛了一段路,把旁边吴家村和李家村逛了一遍,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才回家,哎,人品不行啊,人家穿越小说的主角走路上都能收牛人做小弟,又或者天降横财,一穿越马上就当官,升官速度比火箭都快,老子穿过来都一个月了,一点动静都没有,急死我了,陕西是最早乱起来的,时间不多啊,真到了那个时候,那就是人命如野草,我这一家子能活下来吗?
第二天,狗毛刚出家门,林狗崽就找来了,叫他去看热闹,狗毛当然跟他一起去了,开玩笑,一天闷到晚,有热闹还能不看?
狗崽也很兴奋,一路上说个不停,狗毛也知道了原委,原来隔壁吴家村的外来户何火根家出事了,这何火根家十几年前流落到吴家村,当时的吴家村里长见他可怜,就让他留了下来,给了个破地,盖了间草房,倒也是能活,可现在家里的孩子女儿长大了,打她家主意的人也来了。当然不是吴家村的来找事,毕竟十几年的抬头不见低头见,哪能不要那个脸。是县衙捕快要他女儿做小妾,这个捕快名声烂大街,以前还打死过自己的一个小妾,这事能同意吗?今天不就上门来闹了嘛,可怜啊。
到了何火根家,我的妈呀,人山人海,国人看热闹的兴致真不是盖的,挤了半天没挤进去,原来后世的国人喜欢看热闹全是遗传到祖宗的基因啊,还记得以前在路上看到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吵架,我的妈呀,又是几百人围在边上,还有的幸灾乐祸,还有打电话叫自己亲戚朋友来看热闹的,吵了半个小时没吵出结果,看热闹的人群快散了的时候,那个男人手一抽风打了女人一巴掌,这下人群的热情... -->>
第二天,狗毛就跟着父亲去里长家干活了,好歹蹭顿饭吃,至于工钱那是想都别想,让你到里长家干活那是看在大家沾点亲戚关系,要不然叫别人一叫一大片,这年头只要管饭,还怕叫不到人吗?
里长叫万发根,这村里就没一个好名字,尽是些根啊狗啊的,别的村也一样。里长和后世村长差不多,他太爷爷种过秀才,家里有100多亩地,是这林口村的首富,据说他们家一年能吃上好几次肉,无语啊,首富就这水平。
里长家盖房子,狗毛跟着他父亲打个下手,窝巴分成好几份,所有干活的人都有份,狗毛那是分不到的,打个下手有顿饭吃就不错了,别的没有你什么事。狗毛把父亲的窝巴一半留给母亲,留着一半送给那些死党,今天给这个,明天给那个,父母也没有说什么。死党都非常感激狗毛,特别是刘土狗,眼睛都红了,他家比狗毛家更穷,也可以说是村里最穷的,半个窝巴就着野菜熬,狗毛都不忍心看,窝巴给土狗次数也是最多的,没想到自己这种情况还能帮助别人,真是没想到。
就这样过了半个月,房子也盖完了,也没地方吃饱饭了,就只能跟父亲在自己家田里瞎忙,实际上,狗毛有时候也想着这古代生活也蛮好,没压力,真的没压力,可能跟身边人有关系,基本上啥也不买,所以对赚钱的想法不大,就说狗毛这身衣服,还是父亲当年娶母亲的时候做的,现在自己穿身上了,你说这有多少年?现代人有压力,是因为看了别人买这个买那个自己给自己找的,现在这年头只要有饭吃别的没什么。要不是知道乱世就要来了,就这样过着,想办法赚点小钱,多悠闲自在。
乱世怎么办呢?要活着最好要有军队,要有军队就要有人有钱,人好办,乱世的时候人最好拉起来,给口饭吃就有人,关键是钱怎么来。
狗毛坐在田里发呆,狗毛父亲见他发呆,田里也没什么活干,就把他赶回家了,狗毛回家无聊,和母亲说了一声就出去了。出了林口村,在外面瞎逛了一段路,把旁边吴家村和李家村逛了一遍,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才回家,哎,人品不行啊,人家穿越小说的主角走路上都能收牛人做小弟,又或者天降横财,一穿越马上就当官,升官速度比火箭都快,老子穿过来都一个月了,一点动静都没有,急死我了,陕西是最早乱起来的,时间不多啊,真到了那个时候,那就是人命如野草,我这一家子能活下来吗?
第二天,狗毛刚出家门,林狗崽就找来了,叫他去看热闹,狗毛当然跟他一起去了,开玩笑,一天闷到晚,有热闹还能不看?
狗崽也很兴奋,一路上说个不停,狗毛也知道了原委,原来隔壁吴家村的外来户何火根家出事了,这何火根家十几年前流落到吴家村,当时的吴家村里长见他可怜,就让他留了下来,给了个破地,盖了间草房,倒也是能活,可现在家里的孩子女儿长大了,打她家主意的人也来了。当然不是吴家村的来找事,毕竟十几年的抬头不见低头见,哪能不要那个脸。是县衙捕快要他女儿做小妾,这个捕快名声烂大街,以前还打死过自己的一个小妾,这事能同意吗?今天不就上门来闹了嘛,可怜啊。
到了何火根家,我的妈呀,人山人海,国人看热闹的兴致真不是盖的,挤了半天没挤进去,原来后世的国人喜欢看热闹全是遗传到祖宗的基因啊,还记得以前在路上看到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吵架,我的妈呀,又是几百人围在边上,还有的幸灾乐祸,还有打电话叫自己亲戚朋友来看热闹的,吵了半个小时没吵出结果,看热闹的人群快散了的时候,那个男人手一抽风打了女人一巴掌,这下人群的热情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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