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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国读大学的时候,尽管两个人租的房子只隔了一个街区,但是每当有节日的时候,她还是乐此不疲的寄贺卡给他,为此经常被顾念骂是神经病。
圣诞节的时候,她寄贺卡给他让他多穿衣服注意保暖;感恩节的时候,她寄贺卡给他让他别忘了吃火鸡;还有万圣节的时候,她寄贺卡让他出门小心,避免被嗑药份子当成人肉靶子。
……
原来这些贺卡,他还都保留着。
“之之,你以前很喜欢我的,你不会对我这么狠心的。”李司晨喃喃自语,眼神逐渐变得茫然,“再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吧,我会做得很好,不会比他差……”
阮之之看着他这样,觉得鼻头有些酸。
无论如何,在这一刻,她的心里是感谢李司晨的。感谢李司晨愿意将她少女时代的那些甜蜜与惊惶妥帖收藏,而不是她想象中的不屑一顾,弃若敝屣。
她把奶茶轻轻放在桌面上,抬头对上李司晨的眼睛:“李司晨,谢谢你,但是很抱歉,我现在对你真的没有多余的感情了,我或许可以跟你做朋友,但是恋人却不可能。”说完,她站起身来,很有礼貌的跟他告别,“如果没有别的事情,我还要回去上班。”
说完,她把手包打开,从里面拿出十五块钱整齐放在桌面上。
一杯芋头奶茶十五块钱,阮之之向来不喜欢欠别人人情。
“之之。”
阮之之刚走了两步,就听到身后男人叫住了她,他的声音很低,仿佛正在压抑些什么,“你没有听过外面的那些传闻吗?时砚命途坎坷,克父克母,是一个情缘淡薄的人。况且他有严重的抑郁症,就像是一个□□,说不定哪天就会爆炸,你跟他在一起,下半生真的会幸福吗?”
她的脚步在李司晨的话语声中停顿了一刻,但也仅仅是一刻,随后就毫不留恋地继续向门外走过去。
命途坎坷?情缘淡薄?
时砚也许天生凉薄,性情冷漠,可是阮之之知道,他的内心深处仍旧是一个善良的人,什么克父克母,更是无稽之谈。
阮之之对人对事向来是一个理智客观的人,可是这一次,她连求证都没有,就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时砚,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。
也许经过这些日日夜夜的相处,时砚真的给她灌了什么**汤。
阮之之回到公司之后,距离上班时间可以过去十分钟了,她从电梯口出来,一路低头猫腰小心翼翼地走到自己的办公桌上,确认隔壁玻璃门内的主管没看到自己,这才松了一口气。
到了明天三月份就结束了,自己就可以拿到全勤奖了,想想还有些小激动。
后面原本在认认真真改稿的陆婉仪看到她回来,立刻激动地凑过来,低声道:“之之,我刚才听主管他们说,过几天我们公司要举办一个舞会,听说这次的参与人员不仅限于我们公司内,到时候还会邀请很多其他领域的成功人士。”陆婉仪说到这里满脸都是憧憬,“不知道能不能走后门给我男朋友也拿一张票。”
阮之之忍不住笑:“你男朋友要是过来,看到你对着别的男人犯花痴,肯定要气死了。”
毕竟陆婉仪跟她抱怨过不止一次,说她的男朋友是一个极度大男子主义的人。
对方撇了撇嘴:“也是,算了,他还是不要来了,这样我还有机会跟帅哥跳个舞喝杯酒什么的。”
***
下班之后,阮之之婉拒了陆婉仪想跟她共进晚餐的邀请,独自打车去了a大。昨天说好的,今天晚上跟时砚一起吃饭。
阮之之到了a大门口,天色已经有些黯淡了。
时砚今天有晚课,估计现在还没来得及吃晚饭,阮之之低头看了一眼手表,现在距离他下课还有半个小时,她想了想,还是决定先去给他买点吃的。
a大附近就有一条专门为学生供应的小吃街,阮之之在里面漫无目的地逛了半天,有些挫败的发现,自己竟然连时砚平时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。
大概是因为跟他在一起的,他总是迁就着自己吧。
最后纠结了半天,终于走进一家门面整洁的24小时便利店,柜台上依次摆列着一份份米饭套餐,有糖醋排骨,鱼香茄子,还有酸菜鱼等等。
阮之之盯着这些套餐看了半天,觉得自己选择恐惧症都要犯了。
旁边的老板娘看她拿不定注意,态度十分热情地走过来推荐:“小姑娘,我们店里的糖醋排骨和酸菜鱼套餐都卖得很好的,现在各剩一份,你可以试试看,不好吃的话尽管来找我,我全额退款。”
阮之之在脑海中斗争了一会儿,觉得大晚上吃糖醋排骨可能会觉得腻,最后还是选择了酸菜鱼。
老板娘动作很麻利地把饭菜盛出来放在食盒里,还贴心地放在微波炉里又加热了几分钟,阮之之在这段时间里又跑去后面货柜上拿了一瓶全脂牛奶。
老板娘看着她的动作忍不住笑了:“我从十分钟之前就看到你一直在这附近转来转去的,表情还特别纠结,是来给男朋友买饭的吧?”
“……”阮之之囧,“呃,也不是男朋友。”
“那就是喜欢的对象啦?”微波炉“叮”得一声响起来,老板娘一边问一边把食盒拿出来,打开一个纸袋,仔细把冒着热气的食盒放在底部,又把牛奶放在上面,最后把纸袋的边角仔细折好,这才递到阮之之手上。
阮之之从钱包里拿钱,想了半天回答:“算是吧,他对我很好,帮了我很多,我却没有为他做过什么,正好这次有机会,就想着来给他买份晚饭。”
从便利店走出来的时候,距离时砚下课只有十分钟了,阮之之抱着怀里的纸袋,快步走进了a大。
因为之前已经来过很多次,阮之之驾轻就熟地走进时砚授课的三号教学楼,一路走上楼梯,拐了个弯走到教室门口。
她之前也曾经在这个教室里听过两节课,说起来还有点怀念。
动作很轻的踮起脚尖,阮之之透过窗户看到教室里的学生现在正在低着头记笔记,而时砚就懒懒散散地站在讲台上讲课,眼神仍旧冷淡,很从容沉静的样子。
阮之之看了他一会儿,不得不承认,这个男人身上的确是有魔力的。
他就站在那里,什么都不必做,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吸引别人的视线。
正想着,下一秒,不知道是不是心电感应,时砚淡漠的眼神就直直朝着窗外的她看过来。正在进行偷窥行为的阮之之看到他,有些尴尬的笑了笑,而后十分狗腿地举起了手中冒着热气的纸袋。
时砚漆黑的眼睛柔软下来,很亮,比满天星辰更耀眼。
上课时间很快就结束了,有些学生抱着笔记本去讲台问问题,时砚也很认真地讲解。从阮之之此刻的角度刚好可以将时砚的侧脸尽收眼底,他的眼睫毛长而密,像蝴蝶一样在眼上优雅绽放,眼神褪去了平时的凌厉,在教室里灯光的映照下,现在显得十分温柔。
她想,如果放在古代的话,时砚一定是一个祸国殃民的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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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国读大学的时候,尽管两个人租的房子只隔了一个街区,但是每当有节日的时候,她还是乐此不疲的寄贺卡给他,为此经常被顾念骂是神经病。
圣诞节的时候,她寄贺卡给他让他多穿衣服注意保暖;感恩节的时候,她寄贺卡给他让他别忘了吃火鸡;还有万圣节的时候,她寄贺卡让他出门小心,避免被嗑药份子当成人肉靶子。
……
原来这些贺卡,他还都保留着。
“之之,你以前很喜欢我的,你不会对我这么狠心的。”李司晨喃喃自语,眼神逐渐变得茫然,“再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吧,我会做得很好,不会比他差……”
阮之之看着他这样,觉得鼻头有些酸。
无论如何,在这一刻,她的心里是感谢李司晨的。感谢李司晨愿意将她少女时代的那些甜蜜与惊惶妥帖收藏,而不是她想象中的不屑一顾,弃若敝屣。
她把奶茶轻轻放在桌面上,抬头对上李司晨的眼睛:“李司晨,谢谢你,但是很抱歉,我现在对你真的没有多余的感情了,我或许可以跟你做朋友,但是恋人却不可能。”说完,她站起身来,很有礼貌的跟他告别,“如果没有别的事情,我还要回去上班。”
说完,她把手包打开,从里面拿出十五块钱整齐放在桌面上。
一杯芋头奶茶十五块钱,阮之之向来不喜欢欠别人人情。
“之之。”
阮之之刚走了两步,就听到身后男人叫住了她,他的声音很低,仿佛正在压抑些什么,“你没有听过外面的那些传闻吗?时砚命途坎坷,克父克母,是一个情缘淡薄的人。况且他有严重的抑郁症,就像是一个□□,说不定哪天就会爆炸,你跟他在一起,下半生真的会幸福吗?”
她的脚步在李司晨的话语声中停顿了一刻,但也仅仅是一刻,随后就毫不留恋地继续向门外走过去。
命途坎坷?情缘淡薄?
时砚也许天生凉薄,性情冷漠,可是阮之之知道,他的内心深处仍旧是一个善良的人,什么克父克母,更是无稽之谈。
阮之之对人对事向来是一个理智客观的人,可是这一次,她连求证都没有,就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时砚,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。
也许经过这些日日夜夜的相处,时砚真的给她灌了什么**汤。
阮之之回到公司之后,距离上班时间可以过去十分钟了,她从电梯口出来,一路低头猫腰小心翼翼地走到自己的办公桌上,确认隔壁玻璃门内的主管没看到自己,这才松了一口气。
到了明天三月份就结束了,自己就可以拿到全勤奖了,想想还有些小激动。
后面原本在认认真真改稿的陆婉仪看到她回来,立刻激动地凑过来,低声道:“之之,我刚才听主管他们说,过几天我们公司要举办一个舞会,听说这次的参与人员不仅限于我们公司内,到时候还会邀请很多其他领域的成功人士。”陆婉仪说到这里满脸都是憧憬,“不知道能不能走后门给我男朋友也拿一张票。”
阮之之忍不住笑:“你男朋友要是过来,看到你对着别的男人犯花痴,肯定要气死了。”
毕竟陆婉仪跟她抱怨过不止一次,说她的男朋友是一个极度大男子主义的人。
对方撇了撇嘴:“也是,算了,他还是不要来了,这样我还有机会跟帅哥跳个舞喝杯酒什么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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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班之后,阮之之婉拒了陆婉仪想跟她共进晚餐的邀请,独自打车去了a大。昨天说好的,今天晚上跟时砚一起吃饭。
阮之之到了a大门口,天色已经有些黯淡了。
时砚今天有晚课,估计现在还没来得及吃晚饭,阮之之低头看了一眼手表,现在距离他下课还有半个小时,她想了想,还是决定先去给他买点吃的。
a大附近就有一条专门为学生供应的小吃街,阮之之在里面漫无目的地逛了半天,有些挫败的发现,自己竟然连时砚平时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。
大概是因为跟他在一起的,他总是迁就着自己吧。
最后纠结了半天,终于走进一家门面整洁的24小时便利店,柜台上依次摆列着一份份米饭套餐,有糖醋排骨,鱼香茄子,还有酸菜鱼等等。
阮之之盯着这些套餐看了半天,觉得自己选择恐惧症都要犯了。
旁边的老板娘看她拿不定注意,态度十分热情地走过来推荐:“小姑娘,我们店里的糖醋排骨和酸菜鱼套餐都卖得很好的,现在各剩一份,你可以试试看,不好吃的话尽管来找我,我全额退款。”
阮之之在脑海中斗争了一会儿,觉得大晚上吃糖醋排骨可能会觉得腻,最后还是选择了酸菜鱼。
老板娘动作很麻利地把饭菜盛出来放在食盒里,还贴心地放在微波炉里又加热了几分钟,阮之之在这段时间里又跑去后面货柜上拿了一瓶全脂牛奶。
老板娘看着她的动作忍不住笑了:“我从十分钟之前就看到你一直在这附近转来转去的,表情还特别纠结,是来给男朋友买饭的吧?”
“……”阮之之囧,“呃,也不是男朋友。”
“那就是喜欢的对象啦?”微波炉“叮”得一声响起来,老板娘一边问一边把食盒拿出来,打开一个纸袋,仔细把冒着热气的食盒放在底部,又把牛奶放在上面,最后把纸袋的边角仔细折好,这才递到阮之之手上。
阮之之从钱包里拿钱,想了半天回答:“算是吧,他对我很好,帮了我很多,我却没有为他做过什么,正好这次有机会,就想着来给他买份晚饭。”
从便利店走出来的时候,距离时砚下课只有十分钟了,阮之之抱着怀里的纸袋,快步走进了a大。
因为之前已经来过很多次,阮之之驾轻就熟地走进时砚授课的三号教学楼,一路走上楼梯,拐了个弯走到教室门口。
她之前也曾经在这个教室里听过两节课,说起来还有点怀念。
动作很轻的踮起脚尖,阮之之透过窗户看到教室里的学生现在正在低着头记笔记,而时砚就懒懒散散地站在讲台上讲课,眼神仍旧冷淡,很从容沉静的样子。
阮之之看了他一会儿,不得不承认,这个男人身上的确是有魔力的。
他就站在那里,什么都不必做,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吸引别人的视线。
正想着,下一秒,不知道是不是心电感应,时砚淡漠的眼神就直直朝着窗外的她看过来。正在进行偷窥行为的阮之之看到他,有些尴尬的笑了笑,而后十分狗腿地举起了手中冒着热气的纸袋。
时砚漆黑的眼睛柔软下来,很亮,比满天星辰更耀眼。
上课时间很快就结束了,有些学生抱着笔记本去讲台问问题,时砚也很认真地讲解。从阮之之此刻的角度刚好可以将时砚的侧脸尽收眼底,他的眼睫毛长而密,像蝴蝶一样在眼上优雅绽放,眼神褪去了平时的凌厉,在教室里灯光的映照下,现在显得十分温柔。
她想,如果放在古代的话,时砚一定是一个祸国殃民的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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