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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不敢为天下先
他们都认为这个人很可笑。
然也。
他到四十岁那年,还没有结婚,于是竟然手里撑着根白布招旗,背着他那把偏偏斜斜的剑,在京城里到处叫卖:
“谁有美丽的老婆,我跟他换”
──换什么?
自然是换他的剑。
──结果有没有换成?
当然没有。他不舍得他那把形状古怪的剑;他也不认为能有几个女子称得上是他心目中的美丽的老婆。
老实说,也没有谁要跟他换。要他那把连剑锋都是偏斜的剑来干啥?
而我也自从知道他这件“特立独行”的事之后,几乎完全同意了大家对他:“怪人”这评语的看法。
──“怪人”是无可置疑的了,问题是:他算不算得上是个好人?在江湖上能不能算是个侠者?
一般的江湖人士对他印象是很模糊、飘忽,甚至可以说:“不佳”二字,而一般的武林记事里对他的记述就更为少见了。
不过,由于我讯息来自各种和多种管道,于是,根据资料所得,此人的所作所为,可以说是十分丰富多姿、胆大得接近妄为,但其狂妄处又从未背离侠道之义。
这可真有点怪。
要是别人,只要做了他一成的功德,早已成为一代大侠了;要是他人,只要有他两成的聪敏,早已成为朝廷红人了;要是别的人,只要有他三成的本领,只怕当不成武林盟主也挑得起一门一派的宗主──可他就不然!孤魂野鬼的,崇拜他的门人也给目为幼稚狂徒,而他自己也早像疯了一半!
这不妙!
这人姓敖,名曼余,听说他手上的剑,从锷至锋都是偏斜的;而他的剑招,也无一招是走正路的。
他一向剑走偏锋:所以人称之为“偏剑”
但收集的有关他的资料中,我有一个疑问:
──他的剑是偏的,可是他的心呢?
根据我的消息,吏部尚书沙朗诗在果州路上“大山脚”那儿出了事,遇上了“暴力盟”的“六欲神魔”:吴辣、梁惊、孙咸、陈酸、何惧、余爱。据说,因敖曼余及时拔剑相助之故,才能杀退这果州路上的六大黑道高手、六名名动天下的魔头。
我因此事去访沙大人。
沙大人一哂。
“他?算不上什么?他想升官发财,只好出手,没有他,我也一样收拾得了那六只禽兽!”
我问当时在场沙大人的部下,他们都如是说:
“当然是沙大人的一力之功,姓敖的只不过是来捡便宜的。”
有一叫阮另一的军士,因说话不慎开罪了何华田,而给赶出了沙氏门下,当时也在果州之役,我去问了他,他开始不说什么,久了,我也送了款子,他才说:
“什么沙大人!动手没两招,他已趴下来喊救命。幸有敖某出手,不然,我们没有一个能活回京师来。”
我有点纳闷,所以问:“怎么敖曼余救了沙大人,沙朗诗对他好像还很鄙薄的样子?”
阮另一怔了怔,开始并不想说什么,看我一再追问和旁敲侧击下,他只好回了一句:
“敖曼余不识好歹嘛。”
“怎么说?”
“沙大人要扶掖他当官,他不要,还说什么:‘朝廷中党朋倾轧,边疆敌寇恣肆,人争权、士争宠,天下乱成一片,这时候,我不敢为天下先’。沙大人登时气炸了肺。”
我还要追问,阮军士已苦笑说:“我也是多言了,看来,跟姓敖的一样,言多必失,吃不完兜着走。”
我不知该信谁的话是好。
又几日,闻说阮另一在市肆犯了事,给逮了起来,收在监里,翌日,竟自杀身亡。
我在后几个月的机缘巧合里,曾碰上了“六欲神魔”中的两人,问起果州之役,他们反应都不一样:
孙咸:“我服了!他的剑法没有一剑我见过的、听过的、能接得下的!他奶奶的,遇上他只能认栽!”
余爱:“我操他妹子!没有姓敖的从中作梗,那贪官早已七截喂狗八截喂鹰去了!天杀的!我跟他这呆子没完没了!”
我终于有点明白了。
第二章不敢落于人后
但不久我反给搞迷糊了。
因为他竟当起官来了。
我至少听说过不下十次他拒绝投靠朝廷、不肯当官、不愿征军的事,但这次当官,却是他自己抢着要当的。
当时黄河泛滥,吞噬四省十八县,南方百姓,发动赈灾募捐,得银六百万两,分三批押送,敖曼余为了争得总指挥的位置,不惜单剑奋身,比武十七阵,连伤十一人败四人杀二人,终于当成了押运灾银的总统领。
──他不是不要当官的吗?
不管如何,他在这一次已作了一次他个人能力的大展示,当时跟他比武抢官当的高手都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败、伤、死在他那瘦骨伶仃的剑下。
不过,到头来,这趟镖银还是出了事:使得本来就没人缘的他,在江湖上更加声名狼藉。
镖银给劫了。奇怪的是,敖曼余在三百四十余里的押送途中,遭遇三次劫镖,但都能顺利打退杀败强梁贼寇,但得到了点收派集赈灾银两的叶乡之际,当着视察灾情钦差大臣面前一打开箱子,里边空空如也。赈灾大臣何华田立即下令收押敖曼余,敖曼余拒捕,谁也拿他不住,终于让他逸逃而去。
事后,我问这一路上一道押银的两名副指挥,他们都是江湖上享有盛名的人物,同时也是孙公公的心腹大将──那一趟都只屈居辅佐之职,难免“犹有余悸”
他们是“一柱擎天”马宾和“中流砥柱”列宾。
列宾的说法是:“敖曼余太傲慢了。此人不能共事,刚愎自用。”
马宾的看法亦然:“姓敖的小子自作自受,失镖的事,全是他一人失职,连累灾民,罪不容诛。”
由于这件事牵连无辜灾民百万,我对敖氏的自命不凡、骄忽误事,也很不能原谅;可是,问题是:镖银是怎么失的呢?
列宾冷瞄着我,反问:“你哪里来的?谁派你来的?”
马宾逼了近来,冷冷地道:“你要干什么?想干什么?”
我连忙表明身份,几乎连诸葛先生的手谕和神侯府的密谕都一一出示,这才免了难。
这使我感到马宾和列宾二人态度反常,所以引起我的疑心,四处寻访,希望能找出敖曼余好好问问。
可我一直没把他给找着,不过有关他的资料我却愈却集愈多:
他原来是“正剑门”掌门人霍桑的入室弟子。霍桑本来很赏识他,但他却另创了一套“偏激奇剑”在一次同门大比试中,他剑败三十五人,剑剑走偏锋,招招另辟险径,式式自成一派。“正剑门”原是当时十大剑派中最强、最盛也最古老的一派,但这一年选拔最优秀弟子去晋升位“武学功术院”院士的门内比剑中,竟由一个不用本门正宗剑法的弟子胜出,霍长老自是大怒,霍桑一怒之下,将敖曼余逐出门墙,声言:“从今而后,一刀两断,不许见邪派剑术,道消魔长;不忍见正道剑法,毁于邪魔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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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不敢为天下先
他们都认为这个人很可笑。
然也。
他到四十岁那年,还没有结婚,于是竟然手里撑着根白布招旗,背着他那把偏偏斜斜的剑,在京城里到处叫卖:
“谁有美丽的老婆,我跟他换”
──换什么?
自然是换他的剑。
──结果有没有换成?
当然没有。他不舍得他那把形状古怪的剑;他也不认为能有几个女子称得上是他心目中的美丽的老婆。
老实说,也没有谁要跟他换。要他那把连剑锋都是偏斜的剑来干啥?
而我也自从知道他这件“特立独行”的事之后,几乎完全同意了大家对他:“怪人”这评语的看法。
──“怪人”是无可置疑的了,问题是:他算不算得上是个好人?在江湖上能不能算是个侠者?
一般的江湖人士对他印象是很模糊、飘忽,甚至可以说:“不佳”二字,而一般的武林记事里对他的记述就更为少见了。
不过,由于我讯息来自各种和多种管道,于是,根据资料所得,此人的所作所为,可以说是十分丰富多姿、胆大得接近妄为,但其狂妄处又从未背离侠道之义。
这可真有点怪。
要是别人,只要做了他一成的功德,早已成为一代大侠了;要是他人,只要有他两成的聪敏,早已成为朝廷红人了;要是别的人,只要有他三成的本领,只怕当不成武林盟主也挑得起一门一派的宗主──可他就不然!孤魂野鬼的,崇拜他的门人也给目为幼稚狂徒,而他自己也早像疯了一半!
这不妙!
这人姓敖,名曼余,听说他手上的剑,从锷至锋都是偏斜的;而他的剑招,也无一招是走正路的。
他一向剑走偏锋:所以人称之为“偏剑”
但收集的有关他的资料中,我有一个疑问:
──他的剑是偏的,可是他的心呢?
根据我的消息,吏部尚书沙朗诗在果州路上“大山脚”那儿出了事,遇上了“暴力盟”的“六欲神魔”:吴辣、梁惊、孙咸、陈酸、何惧、余爱。据说,因敖曼余及时拔剑相助之故,才能杀退这果州路上的六大黑道高手、六名名动天下的魔头。
我因此事去访沙大人。
沙大人一哂。
“他?算不上什么?他想升官发财,只好出手,没有他,我也一样收拾得了那六只禽兽!”
我问当时在场沙大人的部下,他们都如是说:
“当然是沙大人的一力之功,姓敖的只不过是来捡便宜的。”
有一叫阮另一的军士,因说话不慎开罪了何华田,而给赶出了沙氏门下,当时也在果州之役,我去问了他,他开始不说什么,久了,我也送了款子,他才说:
“什么沙大人!动手没两招,他已趴下来喊救命。幸有敖某出手,不然,我们没有一个能活回京师来。”
我有点纳闷,所以问:“怎么敖曼余救了沙大人,沙朗诗对他好像还很鄙薄的样子?”
阮另一怔了怔,开始并不想说什么,看我一再追问和旁敲侧击下,他只好回了一句:
“敖曼余不识好歹嘛。”
“怎么说?”
“沙大人要扶掖他当官,他不要,还说什么:‘朝廷中党朋倾轧,边疆敌寇恣肆,人争权、士争宠,天下乱成一片,这时候,我不敢为天下先’。沙大人登时气炸了肺。”
我还要追问,阮军士已苦笑说:“我也是多言了,看来,跟姓敖的一样,言多必失,吃不完兜着走。”
我不知该信谁的话是好。
又几日,闻说阮另一在市肆犯了事,给逮了起来,收在监里,翌日,竟自杀身亡。
我在后几个月的机缘巧合里,曾碰上了“六欲神魔”中的两人,问起果州之役,他们反应都不一样:
孙咸:“我服了!他的剑法没有一剑我见过的、听过的、能接得下的!他奶奶的,遇上他只能认栽!”
余爱:“我操他妹子!没有姓敖的从中作梗,那贪官早已七截喂狗八截喂鹰去了!天杀的!我跟他这呆子没完没了!”
我终于有点明白了。
第二章不敢落于人后
但不久我反给搞迷糊了。
因为他竟当起官来了。
我至少听说过不下十次他拒绝投靠朝廷、不肯当官、不愿征军的事,但这次当官,却是他自己抢着要当的。
当时黄河泛滥,吞噬四省十八县,南方百姓,发动赈灾募捐,得银六百万两,分三批押送,敖曼余为了争得总指挥的位置,不惜单剑奋身,比武十七阵,连伤十一人败四人杀二人,终于当成了押运灾银的总统领。
──他不是不要当官的吗?
不管如何,他在这一次已作了一次他个人能力的大展示,当时跟他比武抢官当的高手都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败、伤、死在他那瘦骨伶仃的剑下。
不过,到头来,这趟镖银还是出了事:使得本来就没人缘的他,在江湖上更加声名狼藉。
镖银给劫了。奇怪的是,敖曼余在三百四十余里的押送途中,遭遇三次劫镖,但都能顺利打退杀败强梁贼寇,但得到了点收派集赈灾银两的叶乡之际,当着视察灾情钦差大臣面前一打开箱子,里边空空如也。赈灾大臣何华田立即下令收押敖曼余,敖曼余拒捕,谁也拿他不住,终于让他逸逃而去。
事后,我问这一路上一道押银的两名副指挥,他们都是江湖上享有盛名的人物,同时也是孙公公的心腹大将──那一趟都只屈居辅佐之职,难免“犹有余悸”
他们是“一柱擎天”马宾和“中流砥柱”列宾。
列宾的说法是:“敖曼余太傲慢了。此人不能共事,刚愎自用。”
马宾的看法亦然:“姓敖的小子自作自受,失镖的事,全是他一人失职,连累灾民,罪不容诛。”
由于这件事牵连无辜灾民百万,我对敖氏的自命不凡、骄忽误事,也很不能原谅;可是,问题是:镖银是怎么失的呢?
列宾冷瞄着我,反问:“你哪里来的?谁派你来的?”
马宾逼了近来,冷冷地道:“你要干什么?想干什么?”
我连忙表明身份,几乎连诸葛先生的手谕和神侯府的密谕都一一出示,这才免了难。
这使我感到马宾和列宾二人态度反常,所以引起我的疑心,四处寻访,希望能找出敖曼余好好问问。
可我一直没把他给找着,不过有关他的资料我却愈却集愈多:
他原来是“正剑门”掌门人霍桑的入室弟子。霍桑本来很赏识他,但他却另创了一套“偏激奇剑”在一次同门大比试中,他剑败三十五人,剑剑走偏锋,招招另辟险径,式式自成一派。“正剑门”原是当时十大剑派中最强、最盛也最古老的一派,但这一年选拔最优秀弟子去晋升位“武学功术院”院士的门内比剑中,竟由一个不用本门正宗剑法的弟子胜出,霍长老自是大怒,霍桑一怒之下,将敖曼余逐出门墙,声言:“从今而后,一刀两断,不许见邪派剑术,道消魔长;不忍见正道剑法,毁于邪魔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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