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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第74章5
出了高楼,宋妃妃就开始狂奔——路上的的士不多,她怎么也拦不到,索性不拦了,先跑再说!
她从未觉得自己的心情像此刻这样明朗,拨云见日,像剥掉了洋葱的皮,见到了隐藏的心。
她跑过马路和小巷,路过超市和车站,一路快跑,绝不停留。
她路过一个巨大的广场,最右边是漂亮的喷泉,最左边是华丽的高楼。
那座高楼上,有一块巨大的广告位,这块广告位,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,价格昂贵。
这块广告位,曾经是属于她的。
而现在,那上面印着近来大红的新星——韩梨素。
宋妃妃侧着脸望着那微微笑着的女星,也微微一笑。
然后,继续奔跑。
等到她终于拦到一辆车时,她粗粗地计算,她已经这样不停歇地跑过了五千米。原来,她也有运动的天赋。
等车子行驶到那一带的入口时,她谨慎地叫司机停下,付了钱,又开始奔跑,直到站在那扇门前,她从容许自己稍稍喘息。
那门是半开着的。
她轻轻推开门,慢慢地走进去。走到客厅与走廊的分界处,她停下了脚步。
金锐临正站在她面前,面对着她。她能清楚地看见那双眼中的怀疑和惊讶。
同时,也清楚地看见金锐临身前那人的侧影——穿着随意的衣服,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,右腿尖懒散地点在左脚的左边,右手拿着一只勺子,左手捧着一盒饭,米饭上涂满了鲜红甜腻的番茄酱。
他的眉眼笑得弯弯的,还有那颗小小的泪痣,格外显眼。
“你怎么找来的?”金锐临面色如常,淡淡地开口。
这话是对着哈伦说的。
哈伦用勺子舀了一勺番茄酱,都塞进嘴里,他幸福地砸吧嘴,米饭还没吞进腹中,就倾身向前,凑到金锐临的耳边,笑着说道:“你忘啦?你自己说的,我是周大的一条猎狗。”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,又猛地吸了吸:“这可是狗鼻子。”
金锐临厌恶地皱了皱鼻子,道:“一股番茄味,别靠我太近。”
哈伦收起笑,无辜地撅嘴:“不靠近你,我怎么抓住你?”
说话间,他便伸出一只手来,猛地抓住金锐临的手腕,无论金锐临怎么挣脱,那手就跟铐子似的黏在上面,怎么也摆脱不了。
金锐临索性抬起另一只手,啪的一下,将哈伦的番茄盒饭拍向了空中。红色白色的米粒哗啦啦地掉在了地上。
哈伦痛失所爱,嗷嗷地惨叫了几声,蹲在地上为一地的番茄酱默哀。金锐临就趁机溜走,路过宋妃妃的时候,还不忘拽上她一起。
可谁知,他们刚跑到门口,外头就涌入一群便衣警/察,各个神色严肃,端着枪,指着金锐临的鼻子。
他猛地刹住脚步,死死盯着黑乌乌的枪口,松开了宋妃妃,顺势将她往角落一推。
哈伦从后面靠上来,带着阴测测的笑。他一手搭上金锐临的肩膀,跟好哥们儿似的搂着他,另一手无奈地摊了摊:“没办法喽,周大一定要我带着这么大一群东西。我嫌烦,本来想半路甩掉的。不过——”
他看了看为首的一个年纪稍大的警/察,道:“这家伙塞了我一盒番茄饭,我就没好意思甩。”
语毕,他拍了拍金锐临的背,声音不起波澜,好似在闲话家常:“跟我们走一趟呗,金?”
金锐临望着面前一大波男人,细细计算逃脱的可能性。身边还挂着一只凶猛的狗,爪子可锋利了,只要他一动弹,就能撕咬得他皮开肉绽。
能全身而退的可能性并不高,倘若真要拼死一搏,必不可少有一场血淋漓的厮杀。他倒是无所谓,这一大群警/察他根本不怕,只是仗着人多吓唬人。他担心的身旁这个人,更何况——
他的余光瞄到宋妃妃,见她只是安静地在角落站着,秀眉拧着,沉重地看着他。
他不想伤害到她,尽管整件事与她无关,且这些都是周乾坤的手下,大概也不敢把宋妃妃怎么样。只是哈伦就不好说了,这个哈伦,简直就是嗜血的变态。
这么想着,他心下倒是安定了。他笑了笑,语气平静如水:“我跟你们走。”
宋妃妃跟在后头,眼睁睁地看着金锐临被一群人带走,也不反抗,她心里着急,可哈伦一回身,就将她拦下,跳上车,拉上车门前,诡异地一笑:“你怎么来的,就怎么回去。我们先走一步了。”
宋妃妃气得直跺脚,可也无可奈何。真是奇怪,王大福他们平时不是总呆在金锐临的身边吗?这会儿怎么一个人都没有,害得他面对那么群人,孤立无援的。她急匆匆跑了一段路,终于拦到一辆的士,想了想,跟司机报了周乾坤警/局的地址。
一下车,宋妃妃就往周乾坤的办公室跑,刚一进门,就听见两个警/员在说话,其中一个刻意压低声音,道:“你说周队还没找足证据,就这么急着逮人,为什么?”
另一个咳了一声,眼神在四周绕了一圈,宋妃妃刚好在那人的视线死角,没被发现。于是他放心说道:“你知不知道,马上要评职称了,周队应该也想拼一拼。这时候如果立了大功,破了大案,是很有好处的!”
那人转了个身,伸出一手的食指,用力地在桌面上点了又点:“而这个案子悬而未决太久啦!这是周队手下的案子,他肯定比咱们所有人都着急!”
这话说得有些用力,吓得另一个那个警/员紧张兮兮地嘘了一声。说话的警/员就摆摆手,放心地道:“没事,周队现在不在。”
宋妃妃皱了皱眉,退了出来。
她在整个局子里晃... -->>
☆、第74章5
出了高楼,宋妃妃就开始狂奔——路上的的士不多,她怎么也拦不到,索性不拦了,先跑再说!
她从未觉得自己的心情像此刻这样明朗,拨云见日,像剥掉了洋葱的皮,见到了隐藏的心。
她跑过马路和小巷,路过超市和车站,一路快跑,绝不停留。
她路过一个巨大的广场,最右边是漂亮的喷泉,最左边是华丽的高楼。
那座高楼上,有一块巨大的广告位,这块广告位,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,价格昂贵。
这块广告位,曾经是属于她的。
而现在,那上面印着近来大红的新星——韩梨素。
宋妃妃侧着脸望着那微微笑着的女星,也微微一笑。
然后,继续奔跑。
等到她终于拦到一辆车时,她粗粗地计算,她已经这样不停歇地跑过了五千米。原来,她也有运动的天赋。
等车子行驶到那一带的入口时,她谨慎地叫司机停下,付了钱,又开始奔跑,直到站在那扇门前,她从容许自己稍稍喘息。
那门是半开着的。
她轻轻推开门,慢慢地走进去。走到客厅与走廊的分界处,她停下了脚步。
金锐临正站在她面前,面对着她。她能清楚地看见那双眼中的怀疑和惊讶。
同时,也清楚地看见金锐临身前那人的侧影——穿着随意的衣服,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,右腿尖懒散地点在左脚的左边,右手拿着一只勺子,左手捧着一盒饭,米饭上涂满了鲜红甜腻的番茄酱。
他的眉眼笑得弯弯的,还有那颗小小的泪痣,格外显眼。
“你怎么找来的?”金锐临面色如常,淡淡地开口。
这话是对着哈伦说的。
哈伦用勺子舀了一勺番茄酱,都塞进嘴里,他幸福地砸吧嘴,米饭还没吞进腹中,就倾身向前,凑到金锐临的耳边,笑着说道:“你忘啦?你自己说的,我是周大的一条猎狗。”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,又猛地吸了吸:“这可是狗鼻子。”
金锐临厌恶地皱了皱鼻子,道:“一股番茄味,别靠我太近。”
哈伦收起笑,无辜地撅嘴:“不靠近你,我怎么抓住你?”
说话间,他便伸出一只手来,猛地抓住金锐临的手腕,无论金锐临怎么挣脱,那手就跟铐子似的黏在上面,怎么也摆脱不了。
金锐临索性抬起另一只手,啪的一下,将哈伦的番茄盒饭拍向了空中。红色白色的米粒哗啦啦地掉在了地上。
哈伦痛失所爱,嗷嗷地惨叫了几声,蹲在地上为一地的番茄酱默哀。金锐临就趁机溜走,路过宋妃妃的时候,还不忘拽上她一起。
可谁知,他们刚跑到门口,外头就涌入一群便衣警/察,各个神色严肃,端着枪,指着金锐临的鼻子。
他猛地刹住脚步,死死盯着黑乌乌的枪口,松开了宋妃妃,顺势将她往角落一推。
哈伦从后面靠上来,带着阴测测的笑。他一手搭上金锐临的肩膀,跟好哥们儿似的搂着他,另一手无奈地摊了摊:“没办法喽,周大一定要我带着这么大一群东西。我嫌烦,本来想半路甩掉的。不过——”
他看了看为首的一个年纪稍大的警/察,道:“这家伙塞了我一盒番茄饭,我就没好意思甩。”
语毕,他拍了拍金锐临的背,声音不起波澜,好似在闲话家常:“跟我们走一趟呗,金?”
金锐临望着面前一大波男人,细细计算逃脱的可能性。身边还挂着一只凶猛的狗,爪子可锋利了,只要他一动弹,就能撕咬得他皮开肉绽。
能全身而退的可能性并不高,倘若真要拼死一搏,必不可少有一场血淋漓的厮杀。他倒是无所谓,这一大群警/察他根本不怕,只是仗着人多吓唬人。他担心的身旁这个人,更何况——
他的余光瞄到宋妃妃,见她只是安静地在角落站着,秀眉拧着,沉重地看着他。
他不想伤害到她,尽管整件事与她无关,且这些都是周乾坤的手下,大概也不敢把宋妃妃怎么样。只是哈伦就不好说了,这个哈伦,简直就是嗜血的变态。
这么想着,他心下倒是安定了。他笑了笑,语气平静如水:“我跟你们走。”
宋妃妃跟在后头,眼睁睁地看着金锐临被一群人带走,也不反抗,她心里着急,可哈伦一回身,就将她拦下,跳上车,拉上车门前,诡异地一笑:“你怎么来的,就怎么回去。我们先走一步了。”
宋妃妃气得直跺脚,可也无可奈何。真是奇怪,王大福他们平时不是总呆在金锐临的身边吗?这会儿怎么一个人都没有,害得他面对那么群人,孤立无援的。她急匆匆跑了一段路,终于拦到一辆的士,想了想,跟司机报了周乾坤警/局的地址。
一下车,宋妃妃就往周乾坤的办公室跑,刚一进门,就听见两个警/员在说话,其中一个刻意压低声音,道:“你说周队还没找足证据,就这么急着逮人,为什么?”
另一个咳了一声,眼神在四周绕了一圈,宋妃妃刚好在那人的视线死角,没被发现。于是他放心说道:“你知不知道,马上要评职称了,周队应该也想拼一拼。这时候如果立了大功,破了大案,是很有好处的!”
那人转了个身,伸出一手的食指,用力地在桌面上点了又点:“而这个案子悬而未决太久啦!这是周队手下的案子,他肯定比咱们所有人都着急!”
这话说得有些用力,吓得另一个那个警/员紧张兮兮地嘘了一声。说话的警/员就摆摆手,放心地道:“没事,周队现在不在。”
宋妃妃皱了皱眉,退了出来。
她在整个局子里晃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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