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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昏的渥太华城很美,雨季来时,蓝天白云虽然不知什么时候,就会被来势汹汹的乌云取代,但会让人看到美得令人窒息的彩虹。
金亮的光线投射在远处的山头、树林,密密麻麻的屋顶无不被它照亮,虽然背景是依旧乌云腾腾的天空。
傅珩却总觉得,无论是哪样的美景皆远不及怀中的这个小女人。
雪背软腰,肤润玉肌,每一寸线条都很迷人。
一双玉腿修长笔直,摸上去光滑如最上好的丝绸,连一点儿瑕疵都找不着。
最吸引人的是那双漂亮的大眼睛,一旦他要得狠了,撞得急了,就会不自觉得水盈盈、瞋哀哀地望着他,红唇微欣,无声地求饶。
这般诱惑,傅珩怎么可能饶过她?
此时,他就坐在书桌后的皮椅上,衣衫整齐,怀中的她则背对着自己,被有力的胳臂抱起,放在结实有力的长腿上。
这场狂烈的**,简直把星辰折腾得死去活来,空气中似乎都散发着浓郁yin糜的气息,她昏沉沉地被他弄得毫无招架之力,最终在不住的冲撞中晕厥过去。
许久她才醒过来,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,发现自己已经被抱去沐浴过了,十分清爽地躺在床上。
他正在床畔着衣,见她醒了,一面扣衬衣袖扣,一面俯下身,大掌轻拍了拍她嫣红的小脸,低哑一荚,转眼神色却已冷下,言简意赅地对她说:“记着,给我乖一点。”星辰默然。
她知道,这不是调情,也不是闲话家常,而是警告。
因为他很快就要回台湾了。
果然只隔了两日,傅珩就收拾行李回台湾去了,他的离去让星辰发自内心的、大大的松了一口气。
她又开始恢复跟以前一样平静的生活了,上学、放学、打工,唯一不同的就是看到古丽莎就赶紧拐个弯躲开。
她以为自己会回到未遇见那个男人之前的平凡日子,笑容开始越来越常出现在她脸上,看上去就跟学院里,一般的普通大学生没什么两样。
但她还是预料错了,因为在三个月后,当傅珩又出现在了她面前时,她才清清楚楚地认清依然残酷的现实,这个男人不会轻易放过她,那种快乐单纯的美好日子,自己再也回不去了。
那一次,傅珩是去美国纽约出公差,抽空来看看她,或者也可以说专程来修理她的。
他的行程上,只在渥太华待一个晚上。
当穿着果绿色长款棉袄、雪地靴,头上还戴着可爱的黄色球球帽的星辰,手中抱着一大叠关于经典广告的彩色画册,从学院里走出来,一边走还一边笑颜逐开地抬头打量路边挂满冰棱的树梢时,手机突然响了。
她接通,礼貌地询问:“hello?”奇怪的是电话那端并没有出声,她似乎察觉到什么,停下脚步,蓦然抬头望去不远处那辆熟悉的名车,以及车内那张平静无波、冷清淡漠的俊脸时,使星辰的双腿顿时犹如灌满了铅,重得完全挪不开。
此时的渥太华已经是冬季了,非常寒冷,不时飘落雪花,可是这种气候的寒冷,怎么也敌不过星辰心头的凉意。
她顺从地上了车,被他载着回去他的那幢大房子,途中他专心开车,没有说话,星辰也不敢冒然招惹他,一声不吭地缩在副驾駚座上。
两人一前一后地踏入屋子,室内因中央空调的开驭,显得暖意融融,绿色的植物长得生机盎然,因为有帮佣定时来打扫,屋内显得十分整齐干净。
他放下轻便的行李,摘掉皮手套,再脱去黑色的精品大衣,仅着深灰色单排扣西装款式背心,和同质地的黑色西裤,看上去英气挺拔。
松开领带,脱下手腕上的表,他才掀掀眼帘,对那站在吧台边,穿着白色高领毛衣和牛仔裤,手里抱着刚脱下的棉衣,看起来一脸紧张的女孩说“去给我倒杯水。”星辰听话地轻轻应了声,迅速放下手中的衣服和画册,转身跑进厨房,这才想起来屋里似乎没有热水。
这房子她虽然有钥匙,可是自他走后,她再也没踏进过一步。
赶紧烧水、清洗杯子,这个过程中,她偷偷地从厨房朝客厅张望,发现傅珩正仰躺在沙发中,紧闭着双眼,手指间叼着一根烟,似乎很累的样子。
几分钟后,水壶“咕嘟咕嘟”的冒起白烟,烧好了,星辰倒好水走出来,他听到声响,懒洋洋地睁开眼。
她站到他面前将水杯递给他,他却不接,径直盯着她看,也不说话,直看得她毛骨悚然,只得讪讪地将水杯放到他面前的茶几上。
正想退开,他却坐起来,将燃烧的烟蒂按熄在水晶烟缸中,开口命令道:“坐下。”
闻言,星辰乖乖地坐到另一张沙发上,低着小脸,长睫半垂着躲避他如炬的目光。
她不知道他想干什么,也不敢问,只好陪着一起干坐着发呆。
半晌,才听他似乎轻轻一笑“古星辰。”他叫着她的名字,阴阳怪气地看着她,冷泠地说:
“你到是过得很快活。”星辰抬起头,茫然不知所措地望着他,不知道他话里是什么意思。
他伸手从搁在身旁的公文包里,拿出两个牛皮信封,将其中一个打开,倒出一叠东西,接着“啪”地一声甩在茶几上。
星辰一直疑惑不解地注意着他的动作,再朝茶几上定睛一看,一阵寒意刹那间袭上心头。
那些全都是照片,厚厚的,足足有四、五十张,上面唯一的女主角,正是她。
星辰慢慢地伸出手,拿过... -->>
黄昏的渥太华城很美,雨季来时,蓝天白云虽然不知什么时候,就会被来势汹汹的乌云取代,但会让人看到美得令人窒息的彩虹。
金亮的光线投射在远处的山头、树林,密密麻麻的屋顶无不被它照亮,虽然背景是依旧乌云腾腾的天空。
傅珩却总觉得,无论是哪样的美景皆远不及怀中的这个小女人。
雪背软腰,肤润玉肌,每一寸线条都很迷人。
一双玉腿修长笔直,摸上去光滑如最上好的丝绸,连一点儿瑕疵都找不着。
最吸引人的是那双漂亮的大眼睛,一旦他要得狠了,撞得急了,就会不自觉得水盈盈、瞋哀哀地望着他,红唇微欣,无声地求饶。
这般诱惑,傅珩怎么可能饶过她?
此时,他就坐在书桌后的皮椅上,衣衫整齐,怀中的她则背对着自己,被有力的胳臂抱起,放在结实有力的长腿上。
这场狂烈的**,简直把星辰折腾得死去活来,空气中似乎都散发着浓郁yin糜的气息,她昏沉沉地被他弄得毫无招架之力,最终在不住的冲撞中晕厥过去。
许久她才醒过来,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,发现自己已经被抱去沐浴过了,十分清爽地躺在床上。
他正在床畔着衣,见她醒了,一面扣衬衣袖扣,一面俯下身,大掌轻拍了拍她嫣红的小脸,低哑一荚,转眼神色却已冷下,言简意赅地对她说:“记着,给我乖一点。”星辰默然。
她知道,这不是调情,也不是闲话家常,而是警告。
因为他很快就要回台湾了。
果然只隔了两日,傅珩就收拾行李回台湾去了,他的离去让星辰发自内心的、大大的松了一口气。
她又开始恢复跟以前一样平静的生活了,上学、放学、打工,唯一不同的就是看到古丽莎就赶紧拐个弯躲开。
她以为自己会回到未遇见那个男人之前的平凡日子,笑容开始越来越常出现在她脸上,看上去就跟学院里,一般的普通大学生没什么两样。
但她还是预料错了,因为在三个月后,当傅珩又出现在了她面前时,她才清清楚楚地认清依然残酷的现实,这个男人不会轻易放过她,那种快乐单纯的美好日子,自己再也回不去了。
那一次,傅珩是去美国纽约出公差,抽空来看看她,或者也可以说专程来修理她的。
他的行程上,只在渥太华待一个晚上。
当穿着果绿色长款棉袄、雪地靴,头上还戴着可爱的黄色球球帽的星辰,手中抱着一大叠关于经典广告的彩色画册,从学院里走出来,一边走还一边笑颜逐开地抬头打量路边挂满冰棱的树梢时,手机突然响了。
她接通,礼貌地询问:“hello?”奇怪的是电话那端并没有出声,她似乎察觉到什么,停下脚步,蓦然抬头望去不远处那辆熟悉的名车,以及车内那张平静无波、冷清淡漠的俊脸时,使星辰的双腿顿时犹如灌满了铅,重得完全挪不开。
此时的渥太华已经是冬季了,非常寒冷,不时飘落雪花,可是这种气候的寒冷,怎么也敌不过星辰心头的凉意。
她顺从地上了车,被他载着回去他的那幢大房子,途中他专心开车,没有说话,星辰也不敢冒然招惹他,一声不吭地缩在副驾駚座上。
两人一前一后地踏入屋子,室内因中央空调的开驭,显得暖意融融,绿色的植物长得生机盎然,因为有帮佣定时来打扫,屋内显得十分整齐干净。
他放下轻便的行李,摘掉皮手套,再脱去黑色的精品大衣,仅着深灰色单排扣西装款式背心,和同质地的黑色西裤,看上去英气挺拔。
松开领带,脱下手腕上的表,他才掀掀眼帘,对那站在吧台边,穿着白色高领毛衣和牛仔裤,手里抱着刚脱下的棉衣,看起来一脸紧张的女孩说“去给我倒杯水。”星辰听话地轻轻应了声,迅速放下手中的衣服和画册,转身跑进厨房,这才想起来屋里似乎没有热水。
这房子她虽然有钥匙,可是自他走后,她再也没踏进过一步。
赶紧烧水、清洗杯子,这个过程中,她偷偷地从厨房朝客厅张望,发现傅珩正仰躺在沙发中,紧闭着双眼,手指间叼着一根烟,似乎很累的样子。
几分钟后,水壶“咕嘟咕嘟”的冒起白烟,烧好了,星辰倒好水走出来,他听到声响,懒洋洋地睁开眼。
她站到他面前将水杯递给他,他却不接,径直盯着她看,也不说话,直看得她毛骨悚然,只得讪讪地将水杯放到他面前的茶几上。
正想退开,他却坐起来,将燃烧的烟蒂按熄在水晶烟缸中,开口命令道:“坐下。”
闻言,星辰乖乖地坐到另一张沙发上,低着小脸,长睫半垂着躲避他如炬的目光。
她不知道他想干什么,也不敢问,只好陪着一起干坐着发呆。
半晌,才听他似乎轻轻一笑“古星辰。”他叫着她的名字,阴阳怪气地看着她,冷泠地说:
“你到是过得很快活。”星辰抬起头,茫然不知所措地望着他,不知道他话里是什么意思。
他伸手从搁在身旁的公文包里,拿出两个牛皮信封,将其中一个打开,倒出一叠东西,接着“啪”地一声甩在茶几上。
星辰一直疑惑不解地注意着他的动作,再朝茶几上定睛一看,一阵寒意刹那间袭上心头。
那些全都是照片,厚厚的,足足有四、五十张,上面唯一的女主角,正是她。
星辰慢慢地伸出手,拿过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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