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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绒绒,你掐我一下。”向晚晴表情呆呆的,看起来就像稍稍碰一下就会碎掉的瓷娃娃,脸色惨白得透明。
“晚晴,你可别吓唬我,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的。”毛绒绒看着她,吓得惊慌失措,上次向晚晴失去初吻的时候会哭、会闹,可是现在的向晚晴根本没有一丝生气的样子,只是看起来木讷。
“晚晴,你要是难过想哭就哭吧!都是我不好,我当初不应该告诉你沈陌在商海大学的,更不该瞒着你,其实他在美国已经有女朋友了,都是我不好,都是我的错。”说着毛绒绒抬起自己的手就要朝自己的小脸上打去。
向晚晴没有阻止,只是扭过头没有任何表情地看着她“他们说,陌哥哥要结婚了,可是新娘不是我。”
人到极度悲伤时,只怕是连哭都忘了吧?毛绒绒这么想,其实她更想哭,看到现在向晚晴这个样子她就害怕得想哭。
“晚晴,你还会爱上别的男人的,不一定是沈陌。”毛绒绒继续劝说着:“而且,他们也只是听说,他们也没看到沈陌的女朋友不是吗?也许”毛绒绒抹了一把夺眶而出的泪水“也许这都是假的呢!就算是真的,我们也可以把沈陌抢回来。”
向晚晴不解地看着她“抢回来?”
她怎么可以把不爱自己的人抢回来,有什么资格、有什么理由、有什么能力?说抢就能抢回来?就算是真的抢回来,只怕也是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罢了。
可是向晚晴觉得现在没有灵魂的是她,在她听到这些所谓的“谣言”的时候,她就好像被掏空一样,整个灵魂都好似鲜血淋漓地剥离,就那样毫无预料地脱离自己的躯体,那种感觉岂是用痛来形容。
就好比鱼离开水,人离开空气,鸟儿没了翅膀,自己不变的信仰都没了,她做这些就都没了意义,向晚晴觉得自己的心都浑沌了。
“对对,抢回来。”毛绒绒急忙劝道:“就像当初你为了夺回初吻那样,在沈陌即将离开的这一年里,我们可以拟定一个计画,按部就班的去实施,假以时日你肯定能成功,我相信你可以的!”
夺回初吻的时候向晚晴忽然想起那个叫moore的男人,身上有着霸道的气息,总有种具有魅惑人心的温柔。
“可是,我更希望陌哥哥得到幸福。”这一刻,向晚晴在心里默默地作了一个决定。
新生开学的日子总是忙碌而又充实,这也稍稍缓解了向晚晴心中的痛楚。
这一天,向晚晴抱着一迭书走出食堂,没留神,撞进了一个人的怀抱。
“啊啊,对不起、对不起。”向晚晴的眼镜掉在了地上,怀里的书也散落一地。
向晚晴一时间没适应,眼前一片模糊,只能眯着眼蹲在地上摸来摸去,奇怪,眼镜呢?
“该说抱歉的应该是我。”向晚晴的头上传来一个深沉的声音,听起来有点耳熟,有点像“爱一夜”的那个人。
正疑惑间,向晚晴手里被人塞进了一副眼镜,她急忙戴上眼镜,朝着刚才说话的人看去,只见眼前那人高了自己足足有一个头,修长的手指还停留在半空,保持着递给她眼镜的姿势。
她微微抬起头,阳光划过镜片,那人嘴畔牵起耀眼的笑容,映出两个浅浅的酒窝,向晚晴心头一震,涩涩地张开嘴,就要唤出口,陌哥哥!
“陌。”
向晚晴深情的呼唤被打断,男人的身后突然走出一个女孩,看起来像混血儿,高挑的身材、白晰的皮肤,金黄色的卷发慵懒地散落在胸前。
女孩圈进他的胳膊里,撒娇道“那么大的太阳,我们不如开车去吃饭吧,为什么要来这里?”
男人明显不悦,却也没说什么,他只是看着向晚晴半晌,若有所思的样子,那眼神,把向晚晴看得有些发抖。
“对不起。”男人噙着抱歉的笑容“刚才不小心撞到你真是不好意思。”
向晚晴曾经听到过这样一句话“这世上最伤人的不是爱与恨,而是叫如果的东西”如果当年父母没有搬去别墅区旁边的出租房里,如果那天没有贪玩而认识沈陌,如果毛绒绒没有告诉她沈陌在商海大学,那么她就不会遇到沈陌。
可是这个世上没有如果,陌哥哥还是有女朋友,她还是这样黯然神伤,整整一下午对着手里的书发呆;看来所谓的传言是真的。那个像洋娃娃一样的女孩,大概就是陌哥哥的女朋友吧。
向晚晴痛苦得像是被人抽了一鞭子,不能自抑地捂住脸、埋在膝盖间,陌哥哥已经不记得自己了,是真的不记得自己了。
这世上最不能当真的就是孩提时的话,可是天真单纯的向晚晴当真了,她自从来到商海大学没有一刻不期待与陌哥哥的见面,幻想着可以同那个金发女孩一样撒娇地告诉他,陌哥哥,我是晚睛,那个你说要娶来当老婆的晚睛啊。
没有任何假设,因为他已经不记得她了,记忆比洪水猛兽更可怕,说没就没了。
一旁的毛绒绒看着神伤的向晚晴,真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,她现在是真的后悔当初告诉向晚晴沈陌在商海大学的事了。
“晚晴,你别伤心了,我这就去找那家伙,告诉他,你叫向晚晴!”
“不要!”向晚晴急忙唤住跑到门口的毛绒绒,深吸一口气强打起精神,说道:“绒绒,我很好,陌哥哥只是不记得我了,没有关系,我可以从这刻起和他重新做朋友。”说完,她一咧嘴想要笑一下宽慰毛绒绒,也来宽慰自己伤痛的心,可是她所谓的“笑”在毛绒绒眼里比哭还让人心碎。
“晚晴”毛绒绒不自觉唤道,她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,可一触及到向晚晴黯淡的眼神,最终把话吞进肚子里,她哪里知道向晚晴此时心里在想着什么。
向晚晴早在知道沈陌有女朋友的那刻起就已经作了决定,与其把已不再爱自己的陌哥哥抢回来,不如默默地守护在他的身边,默默地爱着他。
爱着一个人有很多种方式,激情的、霸道的、纯真的,还有默默奉献型的。
向晚晴觉得勇敢的爱情不是去向心爱的人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,而是敢于在爱慕有余之下,默默地守护在爱人身边,看着他幸福;爱他并不是占有,如果在明知道陌哥哥有未婚妻的情况下还要去做无谓的表白,只会给对方造成更大的困扰,与其大家困扰,不如就困扰自己。
时间过得很快,眼看着夏末匆匆过去,秋风飒起。
自从上次在食堂外见到沈陌之后,向晚晴就与他再无交集。
沈陌身为大四即将毕业的一员,大多时候很少在校园内出现,按照商海大学的安排,最后一年的大学生活,学生们不是在自己家的企业就职实习,就已经开始为自己未来的人生旅途开始规划。
而沈陌身为沈氏集团的准接班人,早已在大三的时候就开始慢慢接触家族企业,不只如此,听传闻,商业头脑相当了得的沈陌自己在外投资也颇为可观,不过表面谦谦公子的沈陌,对于大家来说相当神秘,无人知道待人谦和的沈陌私下做什么、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然而即使如此,经过一个月的努力,向晚晴还是把沈陌的作息时间摸了个大概。
只要是星期三,沈陌就会出现在校园里,活动地点在商海大学东南角的经济系大楼附近,这可是向晚晴起早贪黑蹲守在经济系观察所得。
这日一早,向晚晴就已经徘徊在经济系大楼附近,只盼望着能远远地见一眼心上人。
之前毛绒绒问她,你这样做傻不傻?
向晚晴听后微微一笑,这事没有傻不傻一说,只有值不值得,她认为很值得,更何况她也没有做什么?不是吗?正想着,耳边传来沉稳的脚步声。
向晚晴正蹲在经济系大楼旁桂花树下,鼻息间全是甜蜜的花香,随着脚步的临近,向晚晴就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,每到礼拜三,虽然只是远远地看沈陌一眼,她也觉得心满意足。
慢慢地,她朝思暮想的人从面前走过,留下的,只是一个颀长的背影。
“老三。”在走过一丛桂花树后,沈陌身边的黄发男子忍不住开口道:“那女孩”
沈陌身子稍顿,却未停留地继续向前走。
“那女孩也真命苦,如果我没记错,每个礼拜三她都会远远地在那看着你。”
“石明哲”沈陌阴沉的声音响起:“给我闭嘴。”
石明哲无所谓地耸耸肩“莫不是你还在惦记你的小玫瑰?”他毫不在意身边人散发出明显的怒意,继续口无遮拦地说道:“那枝带刺的玫瑰有什么好的?老三,天涯何处无芳草,何必要在夜里找?”石明哲明显话中有话。
“更何况,你都有未婚妻了,虽然辛娜刁蛮任性、缠人不可理喻,缺点一大堆,但是毕竟**是**、胸是胸的,如果这样你还不满意,不是还有一朵小野菊”
他已经说到唾沫四溅,自顾自地往前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劲,回头一看,正对上一双阴厉的眼神,他不自觉打了个冷颤。
沈陌却站在他身后,冷若冰霜地道:“第一,辛娜不是我的未婚妻,第二,以后爱一夜的事情都交给你打理了,最后,马上滚出我的视线。”
石明哲看了看自己的结拜兄弟怒发冲冠的样子,没有异议地走了。
沈陌心情确实不好,确切的说,自从那一夜被一枝带刺的玫瑰放了鸽子,他的心情就没回转过来,一个活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?他本有十成的把握将这枝带刺的玫瑰一根根拔掉刺,结果他不禁自嘲地勾起嘴角,结果却反倒被这玫瑰伤了自己的心。
沈陌哪里知道,自从那一夜后,带刺小玫瑰伙同小姐妹连夜搬家了。
向晚晴不解地看着桂花树下楞神的沈陌,她从他寂寞的背影看出他心情不佳,该不该上前去安慰他一下呢?向晚晴蹲着有点累,稍稍挪了一下发麻的脚丫子,却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石头,一**跌倒在地,即便她已经咬住唇,却还是发出细弱的惊呼。“你还好吧?”沉稳的声音在头上响起,向晚晴诧异地抬起头,对上一双清澈的眼睛。
沈陌此时已经走到向晚晴的身前,看着跌倒在地上的女孩子,几不可闻地皱了下眉头,他的记忆中好像见过她,一时间又想不起她的名字,他忍不住开口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向晚晴只觉眼前的人镀了一层光,镜片反射下,她还来不及看清他的表情又慌乱地低下头,暗自安抚自己乱跳的小心脏,... -->>
“绒绒,你掐我一下。”向晚晴表情呆呆的,看起来就像稍稍碰一下就会碎掉的瓷娃娃,脸色惨白得透明。
“晚晴,你可别吓唬我,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的。”毛绒绒看着她,吓得惊慌失措,上次向晚晴失去初吻的时候会哭、会闹,可是现在的向晚晴根本没有一丝生气的样子,只是看起来木讷。
“晚晴,你要是难过想哭就哭吧!都是我不好,我当初不应该告诉你沈陌在商海大学的,更不该瞒着你,其实他在美国已经有女朋友了,都是我不好,都是我的错。”说着毛绒绒抬起自己的手就要朝自己的小脸上打去。
向晚晴没有阻止,只是扭过头没有任何表情地看着她“他们说,陌哥哥要结婚了,可是新娘不是我。”
人到极度悲伤时,只怕是连哭都忘了吧?毛绒绒这么想,其实她更想哭,看到现在向晚晴这个样子她就害怕得想哭。
“晚晴,你还会爱上别的男人的,不一定是沈陌。”毛绒绒继续劝说着:“而且,他们也只是听说,他们也没看到沈陌的女朋友不是吗?也许”毛绒绒抹了一把夺眶而出的泪水“也许这都是假的呢!就算是真的,我们也可以把沈陌抢回来。”
向晚晴不解地看着她“抢回来?”
她怎么可以把不爱自己的人抢回来,有什么资格、有什么理由、有什么能力?说抢就能抢回来?就算是真的抢回来,只怕也是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罢了。
可是向晚晴觉得现在没有灵魂的是她,在她听到这些所谓的“谣言”的时候,她就好像被掏空一样,整个灵魂都好似鲜血淋漓地剥离,就那样毫无预料地脱离自己的躯体,那种感觉岂是用痛来形容。
就好比鱼离开水,人离开空气,鸟儿没了翅膀,自己不变的信仰都没了,她做这些就都没了意义,向晚晴觉得自己的心都浑沌了。
“对对,抢回来。”毛绒绒急忙劝道:“就像当初你为了夺回初吻那样,在沈陌即将离开的这一年里,我们可以拟定一个计画,按部就班的去实施,假以时日你肯定能成功,我相信你可以的!”
夺回初吻的时候向晚晴忽然想起那个叫moore的男人,身上有着霸道的气息,总有种具有魅惑人心的温柔。
“可是,我更希望陌哥哥得到幸福。”这一刻,向晚晴在心里默默地作了一个决定。
新生开学的日子总是忙碌而又充实,这也稍稍缓解了向晚晴心中的痛楚。
这一天,向晚晴抱着一迭书走出食堂,没留神,撞进了一个人的怀抱。
“啊啊,对不起、对不起。”向晚晴的眼镜掉在了地上,怀里的书也散落一地。
向晚晴一时间没适应,眼前一片模糊,只能眯着眼蹲在地上摸来摸去,奇怪,眼镜呢?
“该说抱歉的应该是我。”向晚晴的头上传来一个深沉的声音,听起来有点耳熟,有点像“爱一夜”的那个人。
正疑惑间,向晚晴手里被人塞进了一副眼镜,她急忙戴上眼镜,朝着刚才说话的人看去,只见眼前那人高了自己足足有一个头,修长的手指还停留在半空,保持着递给她眼镜的姿势。
她微微抬起头,阳光划过镜片,那人嘴畔牵起耀眼的笑容,映出两个浅浅的酒窝,向晚晴心头一震,涩涩地张开嘴,就要唤出口,陌哥哥!
“陌。”
向晚晴深情的呼唤被打断,男人的身后突然走出一个女孩,看起来像混血儿,高挑的身材、白晰的皮肤,金黄色的卷发慵懒地散落在胸前。
女孩圈进他的胳膊里,撒娇道“那么大的太阳,我们不如开车去吃饭吧,为什么要来这里?”
男人明显不悦,却也没说什么,他只是看着向晚晴半晌,若有所思的样子,那眼神,把向晚晴看得有些发抖。
“对不起。”男人噙着抱歉的笑容“刚才不小心撞到你真是不好意思。”
向晚晴曾经听到过这样一句话“这世上最伤人的不是爱与恨,而是叫如果的东西”如果当年父母没有搬去别墅区旁边的出租房里,如果那天没有贪玩而认识沈陌,如果毛绒绒没有告诉她沈陌在商海大学,那么她就不会遇到沈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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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晚晴痛苦得像是被人抽了一鞭子,不能自抑地捂住脸、埋在膝盖间,陌哥哥已经不记得自己了,是真的不记得自己了。
这世上最不能当真的就是孩提时的话,可是天真单纯的向晚晴当真了,她自从来到商海大学没有一刻不期待与陌哥哥的见面,幻想着可以同那个金发女孩一样撒娇地告诉他,陌哥哥,我是晚睛,那个你说要娶来当老婆的晚睛啊。
没有任何假设,因为他已经不记得她了,记忆比洪水猛兽更可怕,说没就没了。
一旁的毛绒绒看着神伤的向晚晴,真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,她现在是真的后悔当初告诉向晚晴沈陌在商海大学的事了。
“晚晴,你别伤心了,我这就去找那家伙,告诉他,你叫向晚晴!”
“不要!”向晚晴急忙唤住跑到门口的毛绒绒,深吸一口气强打起精神,说道:“绒绒,我很好,陌哥哥只是不记得我了,没有关系,我可以从这刻起和他重新做朋友。”说完,她一咧嘴想要笑一下宽慰毛绒绒,也来宽慰自己伤痛的心,可是她所谓的“笑”在毛绒绒眼里比哭还让人心碎。
“晚晴”毛绒绒不自觉唤道,她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,可一触及到向晚晴黯淡的眼神,最终把话吞进肚子里,她哪里知道向晚晴此时心里在想着什么。
向晚晴早在知道沈陌有女朋友的那刻起就已经作了决定,与其把已不再爱自己的陌哥哥抢回来,不如默默地守护在他的身边,默默地爱着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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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晚晴觉得勇敢的爱情不是去向心爱的人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,而是敢于在爱慕有余之下,默默地守护在爱人身边,看着他幸福;爱他并不是占有,如果在明知道陌哥哥有未婚妻的情况下还要去做无谓的表白,只会给对方造成更大的困扰,与其大家困扰,不如就困扰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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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上次在食堂外见到沈陌之后,向晚晴就与他再无交集。
沈陌身为大四即将毕业的一员,大多时候很少在校园内出现,按照商海大学的安排,最后一年的大学生活,学生们不是在自己家的企业就职实习,就已经开始为自己未来的人生旅途开始规划。
而沈陌身为沈氏集团的准接班人,早已在大三的时候就开始慢慢接触家族企业,不只如此,听传闻,商业头脑相当了得的沈陌自己在外投资也颇为可观,不过表面谦谦公子的沈陌,对于大家来说相当神秘,无人知道待人谦和的沈陌私下做什么、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然而即使如此,经过一个月的努力,向晚晴还是把沈陌的作息时间摸了个大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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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日一早,向晚晴就已经徘徊在经济系大楼附近,只盼望着能远远地见一眼心上人。
之前毛绒绒问她,你这样做傻不傻?
向晚晴听后微微一笑,这事没有傻不傻一说,只有值不值得,她认为很值得,更何况她也没有做什么?不是吗?正想着,耳边传来沉稳的脚步声。
向晚晴正蹲在经济系大楼旁桂花树下,鼻息间全是甜蜜的花香,随着脚步的临近,向晚晴就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,每到礼拜三,虽然只是远远地看沈陌一眼,她也觉得心满意足。
慢慢地,她朝思暮想的人从面前走过,留下的,只是一个颀长的背影。
“老三。”在走过一丛桂花树后,沈陌身边的黄发男子忍不住开口道:“那女孩”
沈陌身子稍顿,却未停留地继续向前走。
“那女孩也真命苦,如果我没记错,每个礼拜三她都会远远地在那看着你。”
“石明哲”沈陌阴沉的声音响起:“给我闭嘴。”
石明哲无所谓地耸耸肩“莫不是你还在惦记你的小玫瑰?”他毫不在意身边人散发出明显的怒意,继续口无遮拦地说道:“那枝带刺的玫瑰有什么好的?老三,天涯何处无芳草,何必要在夜里找?”石明哲明显话中有话。
“更何况,你都有未婚妻了,虽然辛娜刁蛮任性、缠人不可理喻,缺点一大堆,但是毕竟**是**、胸是胸的,如果这样你还不满意,不是还有一朵小野菊”
他已经说到唾沫四溅,自顾自地往前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劲,回头一看,正对上一双阴厉的眼神,他不自觉打了个冷颤。
沈陌却站在他身后,冷若冰霜地道:“第一,辛娜不是我的未婚妻,第二,以后爱一夜的事情都交给你打理了,最后,马上滚出我的视线。”
石明哲看了看自己的结拜兄弟怒发冲冠的样子,没有异议地走了。
沈陌心情确实不好,确切的说,自从那一夜被一枝带刺的玫瑰放了鸽子,他的心情就没回转过来,一个活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?他本有十成的把握将这枝带刺的玫瑰一根根拔掉刺,结果他不禁自嘲地勾起嘴角,结果却反倒被这玫瑰伤了自己的心。
沈陌哪里知道,自从那一夜后,带刺小玫瑰伙同小姐妹连夜搬家了。
向晚晴不解地看着桂花树下楞神的沈陌,她从他寂寞的背影看出他心情不佳,该不该上前去安慰他一下呢?向晚晴蹲着有点累,稍稍挪了一下发麻的脚丫子,却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石头,一**跌倒在地,即便她已经咬住唇,却还是发出细弱的惊呼。“你还好吧?”沉稳的声音在头上响起,向晚晴诧异地抬起头,对上一双清澈的眼睛。
沈陌此时已经走到向晚晴的身前,看着跌倒在地上的女孩子,几不可闻地皱了下眉头,他的记忆中好像见过她,一时间又想不起她的名字,他忍不住开口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向晚晴只觉眼前的人镀了一层光,镜片反射下,她还来不及看清他的表情又慌乱地低下头,暗自安抚自己乱跳的小心脏,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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